党委委员、副院长:戴庆敏
发布时间:2024-03-14 阅读人数:111 作者:
戴庆敏,中共党员、副教授。生态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,丽水市风景园林学会插花协会副会长。主持省级以上教改项目6项,教育规划课题1项,教育厅、市厅级项目2项,参与省、市厅级项目6项,主持参与完成横向社会服务项目10余项。出版教材3部,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0余篇。获得省级教学类奖项7项,市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,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,承担园林专业《园林工程项目管理》《环境心理学》等核心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,指导学生获得浙江省风景园林设计竞赛等奖励10余项。
协助院长负责学院的人才培养、教学基本建设、教学改革、教学监控与评估、招生、实验室安全、实验室建设等工作,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抓好自身和所分管范围的廉政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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