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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全程导师制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9-27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阅读人数:55      作者:谢敏

各学系、全体教师:

根据《生态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(生态[2023]26 )文件的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对象:生态学院2023级、2021级学生

二、工作安排

1、2023级学生由学系统一安排,一般每位导师指导 5名学生,并填写《本科生导师制登记表》(附件1),于1010日前交教务科。低年级导师应指导新生尽快适应大学 生活、学习环境,了解专业发展前景,侧重于指导学生如何 健康生活、高效学习,怎样培养专业兴趣等问题。

2、2021级学生导师实行双向互选,一般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 名。学生填写《生态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学生申请表》(附件2),师生互选确定,导师签字同意后由各班学委收齐后于1020日前统一交教务科。高年级导师应侧重于指导学生参与课题 研究、阅读专业书籍、撰写毕业论文、正确对待就业及考研等问题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、导师在每学期初,根据师生双方的情况制定 工作计划,可以通过集体谈话、组织讨论、个别谈话等方式 对学生进行指导,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等形式进行。面对面指导每位学生每月不少于一次,平时要主动与学生保持联系。

2、导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》(附件 3),指导周期结束后工作手册交教务科统一保管。

附件1:《本科生导师制登记表》

附件2:《生态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学生申请表》

附件3:《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》

生态〔2023〕26号丽水学院生态学院关于印发《生态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生 态 学 院

2023927

附件1:本科生导师登记表.doc

附件2:生态学院“本科生导师制”学生申请表.docx

附件3: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.docx

生态〔2023〕26号丽水学院生态学院关于印发《生态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