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生态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工作需要,经学院研究,决定在生态学院内部招聘1个科研与地方合作方面的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岗位数量和类别
岗位1个:科研与地方合作工作人员
二、岗位聘用条件和主要职责任务
(一)岗位聘用条件
1.符合《丽水学院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》规定的政治素质条件。
2.具有从事岗位工作必备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,对通知等信息有一定的分析能力。
3.熟悉计算机办公使用和愿意从事科研与地方合作方面的管理工作。
(二)主要职责任务
1. 对接学校科研与地方合作处工作,及时按学校通知要求完成相关任务;
2. 学习研究国家、省市、学校科研与地方合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;
3. 负责日常科研项目、科研平台、科研业绩考核、宣传和总结等内容的事务性及档案管理工作;
4. 协助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组织推进生态学院科研与地方合作水平建设;
5. 协助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制定科研与地方合作相关政策文件;
6.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(原则上执行集中办公制)。
三、待遇
工作期间每1个完整年度给以8000元补贴。
四、招聘程序和方式
(一)报名时间、方式
1. 报名时间: 2023年2月24日17点前。
2. 报名方式:填写《生态学院院应聘科研与地方合作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1),纸质稿交生态学院办公室(12D205室),电子稿发至胡国亮钉钉信息。纸质报名表一式2份,1寸近期免冠照2张(可电子照和表格一起打印),报名者必须手写签名。
3. 联系人和电话:
生态学院办公室 胡国亮(667399)
(二)审核确认
办公室召集学院会议对报名人员的进行审核,审核确定结果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人员。
(三)聘用
根据审核确认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生态学院相关渠道公布。
生态学院办公室
2023年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