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提升校园生态文化品位,培养大学生学习能力、实践能力、创新能力和审美情趣,增强大学生对生态文明和园林艺术的理解,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,奋发成才,经研究决定,举办生态学院第十三届微型园林及微景观瓶设计与制作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举办单位
主办:丽水学院教务处
承办:丽水学院生态学院园林园艺系
竞赛办公室设在生态学院生态园林基地201,联系人:姜老师/张老师05782271325
二、竞赛项目
微型园林和微景观瓶的设计、制作以及展出。
三、竞赛主题
绿色生态田园牧歌 现代创新 地方特色
四、参赛对象
丽水学院全日制本(专)科在校学生,专业不限
五、比赛安排
(一)比赛时间
2018年10月上旬-11月上旬
(二)参赛条件及方式
1.凡具有浓厚兴趣、具备相关技能的学生均可参赛。学生可以自己组队参赛,也可以先报名,然后由组委会协调组队。
2.要求组队参赛,原则上每个参赛队不超过5人。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件作品的设计制作。为提高作品质量,要求每个参赛队聘请一名专业教师指导。
(三)报名方式
各参赛队到丽水学院院院网站上下载报名表,并将电子稿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(2952431663@qq.com),A4纸打印件一式两份于10月15日前交至生态学院教学楼12D106,逾期作自动放弃。
联系人:张老师05782271325
(四)比赛流程
本次大赛分微型园林、微景观瓶的设计、制作及评比展出三个阶段。具体安排如下:
1. 设计阶段(10月1日~10月15日)
此阶段要求各参赛队上交平面设计图,由专业评委老师评出优秀设计作品进入下一阶段制作,主要考察园林规划设计技能。各参赛队将作品平面设计图(CAD软件绘制或手绘)A3纸稿一份,于10月15日前上交至生态学院教学楼12D106
联系人:张老师05782271325
2. 制作阶段(10月10日~10月27日)
按设计图制作微型园林作品,要求各参赛队在10月27日前完成作品制作。
制作地点: 生态园林基地
3.展出阶段(10月30日~11月11日)
设置一定的展出时间,是为考验作品植物方面的成活率。展出地点:生态园林基地。
4.评比(10月29日)
学校将成立本次大赛评委会,对参赛作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比。参赛选手须简要阐述设计理念和制作过程。
六、比赛规则
(一) 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。如发现参赛作品存在剽窃、抄袭等问题,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。
(二)评委会根据参赛作品要求和评分标准评奖(评分标准另定)。
(三) 除非参赛者特别申明,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展出、宣传等非盈利性使用权。
(四)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属组委会。
七、参赛作品要求
(一) 作品规格。以不超过1米×1米底板,高度自定,也可以用玻璃制品器皿(胸襟不小于25厘米)。要求体量适宜。
(二)作品的主题、设计理念自定。要求作品主题鲜明突出,各组成部分要围绕主题展开,布局简洁明快。
(三) 园林四要素山石、水体、植物、建筑齐全。构成园林的各要素之间比例适当,地形处理要合理。
(四) 小中见大,空间层次丰富。可利用地形道路、植物小品分隔空间,形成障景,增加景深,同时扩大空间感。
(五) 平面设计图构图线条粗细均匀得当,有主次之分。
(六) 制作材料的准备。学院统一提供底板、小水泵、水泥、塑料薄膜等,其余材料由参赛者自行准备。作品中的植物至少80%为活体,且不得破坏校园绿化。建筑小品至少80%为手工制作。
(七) 材质牢固,便于搬运。保证作品稳固度,以免搬运时影响作品质量和完整性。
(八)制作水体不能漏水,水深要适当。若用石膏制作园路的参赛队要时刻关注其含水量,做到及时补水以防石膏过干而导致园路断裂。
(九)提倡节约、环保,就地取材,变废为宝。制作过程中要注意各组成部分的先后安排顺序,以减少不必要的材料损失浪费。
(十) 创意型作品可突破容器限制。
八、作品设计制作指导组
负责人:张亚芬
九、作品评审组
负责人:姜华年
十、奖项设置
微型园林组与微景观瓶组各设奖项一等奖一名,二等奖两名,三等奖三名,最佳创意奖1名,优胜奖若干名。
附件:丽水学院第十三届微型园林设计与制作大赛报名表
丽水学院教务处2018年9月30日
附件
丽水学院第十三届微型园林设计与制作大赛报名表
竞赛名称 | 第十三届微型园林设计与制作大赛 | ||||||
作品名称 | |||||||
作品主题 | |||||||
作品理念 (可附页) | |||||||
参赛选手信息 | |||||||
竞赛团队 | 姓名 | 性别 | 直属系 | 年级专业 | 电话 | 备注 | |
负责人 | |||||||
参赛作品说明 | |||||||
(字数500-1000字,可附页) | |||||||